2024-08-15 19:59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8月15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关于终止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对南宁、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来宾、崇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提出工作要求。鉴于影响我区的降雨系统已减弱,广西气象台已解除暴雨蓝色预警,目前全区主要江河水势总体平稳,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于8月15日18时终止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当前我区仍处于主汛期,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监视天气形势和汛情发展,加强会商研判,做好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中小水库出险、城乡内涝以及旅游景区的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