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邓达欣 性别:男年龄:35岁 身份证号:450111198703******
家庭住址:来宾市武宣县金鸡乡赖山村邮政编码:545899 联系电话:18677******
所在单位:广西新东运水泥有限公司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单位地址:来宾市武宣县金鸡乡赖山村
违法事实及证据:你担任广西新东运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期间,中控室2022年5月3日的篦冷机内部修复浇注料作业前和2022年5月10日、11日的回转室窑内换砖作业前,均未按规定经你审批擅自作业。主要证据如下:证据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你公司工商注册的企业名称。证据二:《现场检查记录》{(桂)应急现记〔2022〕工贸-03号},证明你未按规定审批有限空间作业。证据三:对邓达欣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未按规定审批有限空间作业。证据四:《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复印件,证明中控室2022年5月3日的篦冷机内部修复浇注料作业前和2022年5月10日、11日的回转室窑内换砖作业前,未按规定审批擅自作业。
上述违法事实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八条:“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的规定,给予你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库金库广西区分库,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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