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执法〔2016〕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6年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根据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工作职能及《自治区安全监管局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红线意识,严守底线思维,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对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推动作用,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对执法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督查各地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制定情况和按计划开展执法情况。督促各地科学制定执法计划,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加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
(二)对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地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员配备、职能定位以及开展执法情况进行调研督查,推进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三)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在市、县(区)检查的基础上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执法监察。按照分级管理及重点检查的原则,会同市、县(区)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对15家2015年以来发生过事故的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执法监察。执法监察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等五个方面。
(四)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管辖原则,自治区安全监管局重点查处举报、上报的重大或跨市级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以及安全监督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案数额较大的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将非法违法行为严重、发生重特大事故等情形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五)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按照事故分级调查处理原则,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落实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2015年发生工矿商贸死亡事故的企业事故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时间安排
执法监察时间段为5-11月,每月安排2个市,每个市抽查1—2个县和1—2家企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地要切实提高对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执法监察队伍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执法监察方案,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处罚。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联系沟通,推进建立或完善“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避免或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增强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有利的执法环境。围绕执法监察工作的重心和节奏,主动协调地属媒体,引导本地舆论,突出亮点宣传,不断发出好声音,传播本地安全执法工作的正能量,增强安全执法工作宣传的穿透力和传播力,为本地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加强廉政教育,严防执法腐败行为。要经常性开展执法廉政教育,促使执法人员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始终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印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