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财税函〔2020〕236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厅〔2021〕3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等有关要求,自治区应急厅印发了《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经充分调研我区各地市不同特种作业类别、不同操作项目的平均考试成本情况,综合考试机构组织考试、聘请人员、实操耗材、固定资产折旧、机构运行费用等方面的开支,并结合应急管理部收取的考务费标准,最终确定我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试费56元/人·工种、实际操作考试费150元/人·工种,且自2021年10月1日起向考生收取考试费。
我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已委托各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因此收费事宜也由各地市应急管理局来执收。由于14个地市应急局需要与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并办理收费有关手续,很难在短时间内同时达到收费条件,因此暂由自治区应急管理信息技术中心开设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并代收全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明确,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特别是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试,与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的理论考试部分,往往是一起组织实施。在当前我区尚未明确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劳务费支出标准的情况下,为便于在全面收取考试费后向考试组织实施人员支付相应的劳务性报酬,因此明确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劳务费支出管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劳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6号)执行。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劳务费管理办法》所指的人事考试包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与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性质类似,具有参照执行的借鉴意义。各地市相关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据此进一步明确考评员、监考员等有关工作人员的劳务费标准及细化的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文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 (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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