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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天干物燥、大风天气频繁,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一个烟头、一个火星就可能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还将面临相关的法律责任。
2025年11月1日中午11时53分,广东江门鹤山市鹤城镇一山边起火,消防、公安、鹤城镇政府与村委会工作人员迅速组织人员将火扑灭,所幸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经鹤城派出所调查取证,此次火情是村民蒋某在野外祭祀时不慎点燃周边杂草引发。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鹤城镇派出所对当事人蒋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同时,对此次火灾造成的相关损失,鹤城镇人民政府、坪山村委会将向蒋某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蒋某对自身违法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对自己疏忽大意造成的火灾悔恨不已,并承诺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防火规定,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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