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30余吨机制炭引燃仓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竟高达838.85万元,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被烧毁的仓库
案情回顾
2025年1月29日凌晨,湖南郴州市汝城县永安村某物流园内,一钢结构仓库突发大火,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仓库内的物资被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38.85万元。

消防员展开扑救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仓库经营者何某某堆放的30余吨机制炭发生自燃。

大火被扑灭后,现场一片狼藉
管理疏忽酿大祸
调查证实,何某某将存在自燃风险的30余吨机制炭,随意堆放于未配备任何消防设施的仓库内,日常管理中也未严格落实,针对存在自燃风险的物资,在堆垛间距、通风散热、定时测温等方面的核心安全管控要求,导致炭堆内部蓄热无法及时散发,温度持续攀升并突破自燃临界点,最终引燃周边可燃物,酿成大祸!

监控画面
有期徒刑四年
案件移送起诉后,汝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作为仓库经营者,负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定义务,其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引发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

火灾事故调查现场取样。
综合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何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汝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安全警钟,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全面排查各类隐患,从源头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仓库火灾,主要有以下几类原因!
1.人员管理混乱
存在乱搭、乱建、乱堆,擅自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间距、“三合一”等现象,没有安排指定人员进行轮岗巡查。
2.火种控制不严
仓库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不严格执行动火规定,在仓库内违章切割、无证动火、违反规定吸烟等。
3.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仓库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线路未穿管保护、私自架设临时线路、乱拉乱接等现象。
4.可燃物品较多
仓库中堆放的物资数量多,密度大,可燃物种类多,火灾危险性随之增大。
5.危化品管理不当
仓库内的危险物品、化学品仓库没有分类专库存放。
6.特种设备使用不当
部分仓库区域内叉车等特种设备进入库房时未做防静电、车辆尾气未做防护处理等情况,易因静电产生火花。
春季天气干燥,仓库消防安全不容松懈,这些消防隐患要及时排除!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