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实施以来,桂林市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现公布7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4月,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供电局输电运维人员巡视35kV大渭洞线,发现13—14号塔跨高速铁路段金具、架空地线锈蚀严重,如地线发生断裂将会掉到高速铁路接触网,造成高铁停运引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判定为Ⅱ级较大隐患。桂林供电局与铁路部门迅速建立联动机制,勘察确定施工方案,全程进行安全管控,通过抓进度、保质量,于2025年6月完成隐患点跨越档拆除导地线,成功消除了隐患。根据公司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报告隐患员工共计24000元。
案例二
2025年6月12日,广西猫儿山原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李某在巡逻招摇谷吉量湖水域时,发现游客溺水,于是果断用竹竿对游客进行救援。在游客抓到竹竿并试图游上岸但明显体力不支时,他毅然决然脱衣跳水救人,保障了游客的生命安全。
2025年8月3日,上游突降暴雨,李某正在值班,在接获上游水位预警后,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将招摇谷景区游客及景区外丰水电站下方水坝区域涉水群众全部完成转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根据公司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予以李某通报表彰,给予李某现金奖励800元,并授予“安全卫士”荣誉称号。
案例三
兴安县旭升燃气有限公司工程部一员工于2025年5月23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秦人街区域调压箱出地桩锈蚀严重,低压PE管被梧桐树破坏保护层导致外露,影响用户安全用气,立即上报给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公司安排人员进行了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对该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100元。
案例四
2025年4月30日,葛洲坝易普力广西威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员工秦某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包装工房纸箱输送皮带中部把纸箱推送到1号线的气缸往复导杆无防护措施,人员靠近时存在伤人的风险。秦某立即报告给安全管理人员,建议对该处导杆加装防护罩,安全管理人员购买了防护板并更换,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给予秦某100元奖励。
案例五
2025年5月8日,葛洲坝易普力广西威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员工杨某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制药工序发泡剂桶旁的灭火器上方有管道,发现紧急状况时取用不方便,且该处位置不合适,杨某立即报告了安全管理人员,建议对灭火器存放位置进行更改。安全管理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对存放位置不合理的灭火器材更换到合理的位置,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给予杨某100元奖励。
案例六
2025年2月12日,兴安县兴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员工张某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卸车臂管金属跨线断裂,张某立即报告了气站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安排工作人员把卸车臂拆卸至安全区域,由专业人员进行焊接,并做防锈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给予张某100元奖励。
案例七
2025年5月,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平乐服务区南站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发现气罐区空压机房无应急照明灯,该安全管理人员立即上报分公司领导,立即开展采购添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该公司《事故隐患内部奖励制度》的规定,公司奖励该员工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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