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规范安全生产领域督导检查、执法检查、摸排整治、指挥调度、考核巡查等工作,进一步为基层减负松绑。
严格督导检查。自治区、市、县三级要制定本级各条块年度安全生产督导巡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除上级统一部署开展的以外,原则上不再开展计划外的督导巡查活动。要统筹安排本地、本单位内部督导巡查活动,防止同一时段同一基层单位或有关企业(单位)反复被检、重复接待、加重负担,严控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督导巡查的总量和频次。督导巡查中,除法定明确要求或为核对问题、核查线索以外,原则上不要求基层单位或被检企业(单位)准备专门台账,不以是否开会发文、拍照留痕、制作台账等作为评价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的依据,防止督导巡查过度依赖台账检查。
规范执法检查。严格规范组织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该发现问题未发现的,发现问题不指出不报告、避重就轻的,只排查不整治、只检查不执法的,该重罚只轻处的,事故追责问责“捂盖子”等行为,严肃倒查追责,防范以开会发文代替监管执法,防止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打折扣、留真空、宽松软虚。不得超出法定标准、不顾基层实际、不给合理时限等提出整改要求、作出处罚决定,防止排查泛滥、执法过度、处罚畸重、简单粗暴等现象。分级分领域建立安全监管白名单,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安全记录保持良好的企业(单位)列入名单动态管理,鼓励持续抓好自查自纠,减少上门执法检查频次。
“瘦身”考核指标。对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指标进行“瘦身”。对照国家层面考核事项,在不层层加码的前提下,对设区市、重点企业考核的“评分标准”具体事项进行适当压减,减轻各设区市和有关企业的备考负担。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参照执行。
规范信息调度。规范安全生产情况调度工作,着力纠治重复填表、多头填报、层层上报问题。科学确定安全生产调度事项,加快推动数据直报,避免多头重复填表报数,加重基层负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自治区、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矿山安监、地震系统统一使用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避免多系统报送信息,减轻基层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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