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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通报(第1期)

2024-08-19 11:45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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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自治区安委会印发《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后,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集中印发了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的32个子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迅速行动,积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本期对部分市部署情况通报如下:

南宁市:市长侯刚审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委会集中印发了29个行业部门的子方案,形成“1+29”的三年行动总体框架。组建了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各有关单位相关指标完成及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完善分析研判、常态督导、督办交办、晾晒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在国家、自治区方案部署的基础上,创新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专项治理行动,细致查找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行业监管部门进驻重点企业开展体检式监管执法检查,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实施安全生产攻坚帮扶行动,每年在部分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进行攻坚帮扶,实施“开小灶”“手术式”整治,精准解决重点县区安全生产源头性、基础性和根本性问题;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复盘警示工作机制,第一时间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南宁市将有关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推动三年行动按时保质完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柳州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委书记张晓钦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对全市三年行动作出部署。市长张壮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审定全市三年行动方案。市政府将三年行动列入政府督查工作内容,重点推进。市安委会以及有关成员单位对标国家、自治区的方案,形成“1+29”的三年行动方案体系,聚焦强化准入退出、强化安全管理、强化氛围营造“三个强化”,严把招商引资、企业入园、项目建设安全准入关,加强公众安全教育,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抓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四个防护”,进一步提升软件硬件,严格“三类重点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五个重点”,大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严执法”专项行动。市安委会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完善并落实“线上+线下”动态调度、统计分析研判、定期通报晾晒、常态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推动全市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桂林市:将三年行动,列入市委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市长李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三年行动,组织召开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对三年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将三年行动写进市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三管三必须”责任细化出台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和子方案,形成“1+34”三年行动方案体系,建立任务、举措、责任、时限“四张清单”,统筹推进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健全信息汇总、动态研判、常态督导、晾晒通报、督办交办、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梧州市:市委书记蒋连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三年行动。市长李振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暨2024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三年行动。市安委会召开全市三年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出台全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制定本行业系统子方案,要求各重点企业制定企业方案,对治本攻坚主要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分工,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各类重点企业的“1+7+33+N”三年行动方案体系。在自治区方案基础上,全市实施方案以“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为目标,创新建设安全生产治理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定格、定人、定责,精细化抓好安全生产。紧盯生产经营单位“人、机、环、管”四个要素质量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调度,因时制宜提出针对性措施,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线上+线下”动态调度、统计分析研判、常态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北海市:市长李莉审定市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开展三年行动。将三年行动写进市委全会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在自治区方案的基础上,创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综合监管、加强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等措施,增加渔业船舶、城镇燃气、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子方案,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的“1+32+N”三年行动方案体系。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深入企业宣讲、集中培训、现场示范检查等方式,把三年行动要求有效传递到基层,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组建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创新运用“四化”工作法,坚持“清单化”推动、“手册化”操作、“网格化”监管、“机制化”落实,列出任务清单“挂图作战”,制作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手册,推行公共安全(涉及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建立周例会、旬调度、月通报等工作机制,运用“红黑榜+绩效考核”机制进行正向激励和压力传导,印发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隐患排查整改通报2期、红黑榜通报1期,约谈有关县区和部门5次,不断推动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防城港市:市安委会印发全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8个专项行动和28项具体措施,并配套印发33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子方案。将三年行动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市长黄江在市七届第62次政府常务会上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并提出下一步贯彻落实措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陆辉于3月8日召开全市三年行动部署推进会,推动全市上下全面开展相关整治行动。成立了工作专班,从应急、交通运输、住建、城管、消防、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市层面三年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还将持续开展“2个3+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模式纳入三年行动整治重点内容,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每季度至少要排查出易引发事故的3个重大安全隐患,每个隐患点制定3个整改清单(隐患清单、治理清单、责任清单)和1个销号制度,隐患上报后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负责整改闭环管理。一季度以来,全市累计整改一般隐患14062项,整改重大隐患25项;提交自治区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1项,各部门报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4项。

钦州市:市委书记钟畅姿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作出部署,市长王雄昌在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开展全市三年行动提出了要求。在国家和自治区方案的基础上,共提出了9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市有关部门制定了29个子方案,增加了实施石化园区信息化转型行动,形成了“1+29”的三年行动总体框架。29个子方案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每个细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牵头人”,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成立工作专班,保障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通过动态研判、会议部署、约谈通报、调研指导等方式,定期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按照自治区要求,通过系统动态报送数据,实时掌握全市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全程跟踪重大隐患整改“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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