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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汛期、暑期、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紧要关头易引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特点规律,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关键环节,狠抓水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强化本地区安全风险动态分析研判,深入开展水上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水上事故发生,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类水上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落实落细排查整治责任,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切实筑牢安全生产事故防线。各级交通、旅游、体育、渔业、海事等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水域、船舶、渡口渡运、港口、码头、装卸点、航运企业、新业态等方面的安全监管,突出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检查执法,落实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和重大隐患协同共治,严厉打击各类水上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强化船籍港船舶综合管理、渡口渡运安全管理(小渡口风险隐患)、涉渔船舶安全管理、船舶修造源头管理、重点水域通航安全、商渔船碰撞等水上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风险隐患整治。进一步核查客运码头通航条件,规范客运船舶停靠港口码头、规范港口外客运船舶停靠站点、规范客运船舶靠泊渡口,保障水路客运安全。突出抓好易发生船舶搁浅事故的梧州李家庄码头、来宾武宣黔江段、贵港桂平飞凤角、大藤峡船闸下引航道至鹅蛋滩等航段,以及北海、钦州、防城港部分码头前沿水域浅点的隐患排查整治。
切实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企业进航运学校等契机,督促航运企业、港口码头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教、岗前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特殊培训,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临水作业要穿戴好救生衣、做好安全防护。督促航运企业、港口码头、船舶强化做好通过易发生搁浅等事故航段、渔船密集区、水上施工航段安全培训和提醒,落实好进入密闭场所作业安全管理和注意事项,加强船舶火灾安全防范,保障港口装卸作业、动火(电焊)等方面作业安全。组织开展水上客运、危险品船舶船员操作能力评估,提高船员(引航员)履职能力,特别是应急情况下的船舶操作能力。
强化恶劣天气条件应对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当前全区强降雨强对流、高温等恶劣天气将频繁交替出现,各江河、湖泊水势变化不定,汛期大藤峡、长洲等水利枢纽库容调节引起西江、黔江、浔江等河段上下游水位变化较大,航道、渡口的通航环境趋于复杂,沿海台风季节来临导致海上各种不确定安全风险增加,西南涌浪、大风等天气将对沿海船舶安全产生影响的实际,认真做好恶劣海况、气象条件下安全风险预防预控,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根据辖区水上交通环境的特点,科学合理布置执法与应急力量,尤其加强水上客(渡)运、危险品等薄弱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禁限航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谎报瞒报危险品运输等行为,加强船舶过闸调度、待闸锚地船舶管理,保障船舶有序通航,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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