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应急〔2018〕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2018年全区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情况的通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矿山救护队: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护队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要求和《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广西煤监局关于开展全区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考核验收的通知》(桂安监管〔2018〕62号)工作安排,原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广西煤监局于2018年11月组织2个检查组开展了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验收情况
2018年度对全区总计8支矿山救护队进行了达标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准化一级队伍3支:
广西矿山救援大队华锡中队(87.5分)
广西矿山救援大队贵港中队(85.6分)
广西矿山救援大队河池中队(85.2分)
(二)标准化二级队伍3支:
广西矿山救援大队南宁中队(84.1分)
广西百矿集团应急救援大队(83.4分)
广西矿山救援大队合山中队(81.2分)
(三)标准化三级队伍2支: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中队(78.9分)
广西鱼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矿山救护队(75.3分)
二、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队伍组织机构不健全,存在指战员配备不足、队员流失和超龄等现象。二是部分队伍管理不严格,日常管理松散,存在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三是部分队伍训练设施和装备更新不及时,存在训练设施陈旧、技术装备老化的问题,有些队伍甚至尚在使用已淘汰装备。四是因所依托企业经营困难、政府扶持有限等原因,矿山救护队普遍经费保障不足,有些队伍甚至面临生存困难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等级是衡量救护队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指标。各市、各队伍要针对此次达标验收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二)各市要采取督促与指导相结合、要求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升队伍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同时,切实解决矿山救护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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