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2.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九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配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根据桂政发[2010]72号文件规定:该权限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
四、行政审批条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八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第二章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企业的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
企业与周边建筑、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的设计由具有乙级以上军工行业的弹箭、火炸药、民爆器材工程设计类别工程设计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的有机化工、石油冶炼、石油产品深加工工程设计类型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轻纺行业轻工工程资质。
(二)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并依法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八条企业的厂房和仓库等基础设施、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从事礼花弹生产的企业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礼花弹生产安全条件的规定。
第九条企业的药物和成品总仓库、药物和半成品中转库、机械混药和装药工房、晾晒场、烘干房等重点部位应当根据《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的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和异常情况报警装置,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条企业的生产厂房数量和储存仓库面积应当与其生产品种及规模相适应。
第十一条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类别、级别、规格、质量、包装、标志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二)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以上且至少有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5%以上的兼职安全员。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度;
(三)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产品购销合同和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八)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
(九)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十)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职工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
(十二)厂(库)区门卫值班(守卫)制度;
(十三)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部位)监控管理制度;
(十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十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
(十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
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和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守护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合格。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六、申请材料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第二十一条 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初审机关)提出安全审查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书面文件;
(五)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七)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和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八)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九)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十一)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1.按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审批。
2.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不能审批新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5659062
投诉电话:0771-5595845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2、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4号)第二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改建、扩建烟花爆竹生产(含储存)设施的;
(二)变更产品类别、级别范围的;
(三)变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
(四)变更企业名称的。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配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根据桂政发[2010]72号文件规定:该权限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
四、行政审批条件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改建、扩建烟花爆竹生产(含储存)设施的;改扩建经验收合格。
(二)变更产品类别、级别范围的;安全审查合格。
(三)变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企业负责人取得安全资格证和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四)变更企业名称和经济类型的。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改建、扩建烟花爆竹生产(含储存)设施,变更产品类别、级别范围的,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企业名称的。
六、申请材料
(一)改建、扩建烟花爆竹生产(含储存)设施;
应当自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区)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三份)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二)变更产品类别、级别范围;
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三份)和专项安全评价报告(减少生产产品品种的除外)。
(三)变更企业主要负责人;
应当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三份)和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四)变更企业名称。
应当自取得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先核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三份)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
(1)变更第(一)、(二)的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2)变更第(三)、(四)项的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5659062 投诉电话:0771-5595845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审批流程图
(改建、扩建烟花爆竹生产(含储存)设施、变更产品类别和级别范围。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注:本行政许可项目已全部委托下放,承接许可单位按此流程图操作)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
2、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配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根据桂政发[2016] 76号文件规定:该权限由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实施。
四、行政审批条件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三十二条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
(三)接受发证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五、申请材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即: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书面文件;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4.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和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5.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7.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8.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三)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证明材料。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
(三)接受发证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六、实施对象和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1.按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审批。
2.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不能审批新的烟花爆竹企业。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5659062
投诉电话:0771-5595845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申请编号: |
受理编号: |
申请日期: |
受理日期: |
烟 花 爆 竹 生 产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 |
|
经 办 人 |
|
联系电话 |
|
填写日期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
填 写 说 明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本申请书。
2.本申请书一式三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3.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填写。
4.申请书中,“企业名称”指申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名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
“经办人”是指申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
“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5.申请书封面“企业名称”处应盖企业章。
6.申请书表格中,除“企业网址”、“电子信箱”是可选项外,其他栏均为必填项。其中:
申请书与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登记机关”是指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称;
“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固定资产总值”、“销售额”、“出口额”分别指填写本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销售收入总额、出口总额;
“申请许可范围”中的“产品分级”、“产品分类”按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规定,在选择项后的[ ]内划“√”;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用签字笔在“企业意见”栏内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企业名称 |
|
主要 负责人 |
|
|||||
企业地址 |
|
邮政 编码 |
|
|||||
经 济 类 型 |
|
注册资本 |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
企业网址 |
|
电 子 信 箱 |
|
|||||
工商注册号 |
|
登记日期 |
|
|||||
登记机关 |
|
|||||||
从业人员 |
|
技术人员 |
|
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 |
|
|||
固定资产总值 |
|
销 售 额 |
|
出 口 额 |
|
|||
申请许可 范 围 |
产品类别 |
烟花类[ ] 爆竹类[ ] 烟火药[ ] 引火线[ ] |
||||||
产品分级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
|||||||
产品分类 |
喷花类[ ] 旋转类[ ] 升空类[ ] 旋转升空类[ ] 吐珠类[ ] 线香类[ ] 烟雾类[ ] 造型玩具类[ ] 摩擦类[ ] 小礼花类[ ] 礼花弹类[ ] 架子烟花类[ ] 爆竹类[ ] 组合烟花类[ ] 烟火药[ ] 引火线[ ] |
|||||||
企业意见 |
企业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表1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汇总表
(延期换证)
企业名称 |
|
||||||||
企业地址 |
|
企业用地 |
亩 |
||||||
经济性质 |
|
所属单位 |
|
负 责 人 |
|
||||
生产能力 |
|
年 产 值 |
万元 |
||||||
申请许可范围 |
|
||||||||
评价产品范围 |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负责科(股)室 |
|||||||
1 |
申请受理情况 |
日期 |
编号 |
受理人 |
受理窗口 |
||||
|
|
|
|||||||
2 |
企业提交的材料 |
材料名称 |
合格否 |
受理窗口业务部门 审查人员 |
|||||
1.《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申请书; |
合格 |
||||||||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
合格 |
||||||||
3.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合格 |
||||||||
2 |
企业提交的材料 |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
合格 |
||||||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书面文件; |
合格 |
||||||||
6.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
合格 |
||||||||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
合格 |
||||||||
8.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
合格 |
||||||||
9.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
合格 |
||||||||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
合格 |
||||||||
11.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
合格 |
||||||||
12.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
合格 |
||||||||
初审 意见 |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
||||||||
3 |
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
企业设置岗位人,已为名在岗从业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企业承诺新录用从业人员在上岗前缴纳工伤保险费。 |
审查人员 |
||||||
4 |
安 全 评 价 报 告 |
评价 机构 |
|
法规部门 |
|||||
评价 结论 |
评价结论:符合安全条件。 |
审查人员 |
|||||||
审查 意见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 |
||||||||
5 |
现 场 核 查 情 况 及 意 见 |
现场核查人员 |
专 家: 县安监局: 市安监局: 现场核查组长: |
||||||
对安评报告的核查 |
安全评价报告提出项需要整改复查的事项,现场复查时发现企业已全部整改合格或现场复查时发现企业已有 项整改合格,仍有 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详见表2《安全评价提出需要整改的事项现场复查情况对照表》)。 |
||||||||
对重要场所的核查 |
企业1.1级工房、晒场、中转库、药物和成品总仓库、燃放试验场、销毁场区等重要场所的“定级、定员、定量”、内外部安全距离、消防、防静电、防雷、防爆等,除不符合安全要求外,其它均符合安全要求(详见表3-1、3-2《重要场所安全条件现场核查表》、《外部距离现场核查表》等) |
||||||||
5 |
现 场 核 查 情 况 及 意 见 |
对现场 审查表 内容的 核查情况 |
核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延期换证现场审查表20项内容,全部符合要求(详见表4《现场重点内容审查表》)。 或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延期换证现场重点内容审查表21 项内容进行审查,有项 符合要求, 项不符合要求(详见表4《现场重点内容审查表》),安全评价机构对上述 项不符合要求项已做出符合性判定并说明了理由(详见表5《安全评价对实际情况与标准要求不吻合时做出判定的情况表》),现场核查组同意安全评价机构针对企业现状在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情形下所做出的判定结论。或:同意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存在的第XX、XX 、XXX项实际情况与标准要求不吻合时做出判定的结论,对另外第XX 、XX项判定结论不予认可。 |
||||||
现场核查结论 |
符合或不符合安全条件(详见表6《现场核查意见书》)。 |
||||||||
6 |
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情况 |
经 局组织人员检查确认,企业对表6《现场核查意见书》提出的 个方面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详见表6-1《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书》); |
|||||||
7 |
烟花爆竹业务科(股)审查的意见 |
一、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二、企业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 三、我局组织的现场核查组根据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审查结论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由于企业还存在 个方面的问题(详见表6《现场核查意见书》之《现场核查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表》),现场核查结论为:不符合安全条件 ; 四、企业已对 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改; 年 月 日, 经 局组织人员检查确认,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详见表6-1《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书》);企业整改后的各方面情况均已符合安全条件。 经审查,企业已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建议给予延期换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8 |
法规科(股)审查的意见 |
申请、受理、审查符合我局发证程序及要求,同意报局行政审批会议审批。 |
|
||||||
9 |
局审批会议 意见 |
|
|
表2
安全评价对企业提出需要整改的事项
现场复查情况对照表
企业名称:
安全评价机构名称:
现场核查日期:
序号 |
安全评价机构 |
现场核查组 |
|||
需要进行 整改复查 的事项 |
整改后复查的情况 |
是否符合要求 |
现场复查的情况 |
是否 符合 要求 |
|
1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若安全评价未提出整改复查事项,则在此表填写:安全评价对企业未提出需要进行整改复查的事项 |
企业负责人签名: 安全评价机构签名:
现场核查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表3-1
重要场所安全条件现场核查表
企业名称: 厂区地址:
分类号 |
项目 分类 |
序号 |
场所名称 |
间/栋 |
面积 m2/栋 |
定员 (人) |
定量 (㎏) |
危险 等级 |
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
||||||||
与周边最近建筑物距离(m) |
消防 |
防 静电 |
防雷 |
防护 屏障 |
备注 |
||||||||||||
建筑物名称 |
国标 要求 |
实测 |
结论 |
||||||||||||||
一 |
制(配)药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 |
装(筑、压)药等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 |
中转(库)房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 |
晒场(烘干房)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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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总库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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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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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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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签名: 安全评价机构签名:
现场核查专家签名: 现场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3-2-1
外部距离现场核查表(生产厂区)
序号 |
场所名称 |
定量 (㎏) |
危险 等级 |
毗邻建构筑物方位 |
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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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毗邻最近建构筑物距离(m)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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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邻最近建构筑物名称 |
国标 要求 |
实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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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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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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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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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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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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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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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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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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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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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东北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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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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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西南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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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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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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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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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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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厂区地址:
企业负责人签名: 安全评价机构代表签名:
现场核查专家签名: 现场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3-2-2 外部距离现场核查表(危险品总仓库区)
企业名称: 总仓库区地址:
序号 |
仓库名称 |
定量 (㎏) |
危险 等级 |
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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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周围最近建构筑物距离(m)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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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最近建构筑物名称 |
国标 要求 |
实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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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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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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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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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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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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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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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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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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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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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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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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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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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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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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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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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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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签名: 安全评价机构代表签名:
现场核查专家签名: 现场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3-2-3 外部距离现场核查表(销毁、燃放试验场)
企业名称: 销毁、燃放试验场地址:
序号 |
场所名称 |
场所地址 |
药量 (㎏) |
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备 注 |
|||
与周围最近建构筑物距离(m)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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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最近建构筑物名称 |
国标 要求 |
实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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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销毁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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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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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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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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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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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燃放试验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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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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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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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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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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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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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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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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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签名: 安全评价机构代表签名:
现场核查专家签名: 现场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4 现场重点内容审查表
企业名称:
序号 |
检查项目及相关内容 |
检查方法或要求 |
检查的情况 |
结论 |
1 |
是否符合当地产业政策或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
查阅相关证明文件或征求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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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 |
查阅相关证明文件或征求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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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
查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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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
查看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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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各岗位操作规程张贴悬挂位置是否得当 |
1.查看前述文件是否齐全; 2.现场查看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规定,张贴悬挂位置是否得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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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的情况,兼职安全员的配备情况 |
查看资格证原件和企业聘任文件,前述人员是否按要求配齐(1.配备企业总人数1%以上且至少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配备企业总人数5%以上的兼职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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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的情况 |
查看资格证原件,审查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是否与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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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人员、器材设备 |
查看相关资料或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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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情况 |
1.查看企业是否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2.查看企业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的购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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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类别、级别、规格、质量、包装、标志等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的规定 |
查看产品实物或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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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
查阅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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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
查看有关票据及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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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 |
1. 现场核查企业是否分别设置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总仓库区、燃放试验场区和销毁场; 2.现场核查生产多个产品类别的企业,是否根据生产工艺特性、产品种类分别建立生产线; 3.危险品是否往返运输和交叉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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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生产工艺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
现场审查企业生产工序的设置是否符合产品生产工序流程要求,是否与生产能力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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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危险场所的地面、工作台及工装器具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导、防静电措施 |
查阅相关材料和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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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危险场所的机械设备、电气线路、照明等选型配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
查阅相关材料和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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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危险性建筑物的结构选型、建筑构造、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情况 |
查阅相关材料和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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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设计图纸(平面布局图、外部安全距离示意图、工库房施工设计图)是否与现状相符 |
实地对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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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含药废水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
查阅相关材料和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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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生产、储存区环境是否整洁,道路是否平整,各工(库)房物品摆放是否有序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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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签名: 安全评价机构签名:
现场核查专家签名:
2012年7月 31日
表5
安全评价对实际情况与标准要求不吻合时做出判定的情况表
企业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机构该项目负责人:
序号 |
与标准要求不吻合的实际情况 |
标准要求 |
评价机构做出符合性 判定的理由 |
判定 结论 |
核查组意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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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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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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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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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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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企业没有与标准要求不吻合项,则在本表内填写:企业各项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企业负责人签名: 安全评价机构签名:
现场核查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表6 现场核查意见书
:
年月日,我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现场核查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第3号)和《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桂安监管烟爆[2012]10号)有关规定要求,对你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现提出如下核查意见:
一、安全评价对企业提出需要进行整改复查的事项有项,现场复查时企业已有项整改符合要求,仍有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详见表2《安全评价对企业提出需要整改的事项现场复查情况对照表》)。
二、核查企业重要场所安全条件,除 不符合安全要求外,企业其它重要场所的定级、定量、定员,内、外部安全距离,消防、防静电、防雷、防护屏障等符合安全要求,(详见表3-1、3-2《重要场所安全条件现场核查表》、《外部距离现场核查表》等)。
三、对现场重点内容审查表20 项内容进行审查,有项 符合要求, 项不符合要求(详见表4《现场重点内容审查表》)。
四、同意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存在的第XX 、XX 、XXX项实际情况与标准要求不吻合时做出判定的结论,对另外第XX 、XX项判定结果不予认可(详见表5《安全评价对实际情况与标准要求不吻合时做出判定的情况表》)。
五、现场核查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或不符合安全条件。
六、对企业现场核查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现场核查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表
序号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要求 |
完成整改的期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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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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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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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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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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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你单位对《现场核查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表》中指出的问题要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报请安监局核查组予以检查确认,并由 安监局核查组出具书面的《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书》。
企业负责人签名: 安全评价机构签名:
现场核查组成员签名:
组别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职称 |
签名 |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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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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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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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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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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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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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时间: 年 月 日
表6-1 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书
接厂报告,该企业已经按照现场核查意见书《现场核查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表》要求完成整改。年月日,我局按照规定对企业整改后的情况予以检查确认,情况如下表:
企业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表
序号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要求 |
整改后的情况 |
是否 符合要求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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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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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签名: 检查确认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烟 花 爆 竹 生 产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变 更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 |
|
经 办 人 |
|
联系电话 |
|
填写日期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填写本申请书。
2.变更申请书包括“申请变更内容表”和“变更后的企业基本情况表”。
3.本申请书一式三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4.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填写。
5.变更申请书中,“企业名称”指申请变更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名称,变更企业名称的,“企业名称”处填写变更后的企业名称;
“经办人”是指申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指定的办理变更申请事宜的人员;
“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6.变更申请书封面的“企业名称”处应盖企业章。
7.“申请变更内容表”填写方法:
变更“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或“企业名称”的,将相应变更前后的内容填入“变更前的内容(状况)”栏和“变更后的内容(状况)”栏内;
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验收合格”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项目投产前后产品范围变化情况”的“变更前的内容(状况)”栏按照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填写,“变更后的内容(状况)”按照项目投产后的情况填写。
8.变更后的企业基本情况表中,除“企业网址”、“电子信箱”是可选项外,其他栏均为必填项。其中:
变更后的企业基本情况表与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登记机关”是指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称;
“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固定资产总值”、“销售额”、“出口额”分别指填写本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销售收入总额、出口总额;
“申请许可范围”中的“产品分级”、“产品分类”按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规定,在选择项后的[ ]内划“√”;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用签字笔在“企业意见”栏内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申请变更内容表
变更事项 |
变更前的内容(状况) |
变更后的内容(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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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
|
|
隶属关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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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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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 合 格 |
项目投产前后产品范围变化情况 |
烟花类[ ] 爆竹类[ ] 烟火药[ ] 引火线[ ] |
烟花类[ ] 爆竹类[ ] 烟火药[ ] 引火线[ ]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
||
喷花类[ ] 旋转类[ ] 升空类[ ] 旋转升空类[ ] 吐珠类[ ] 线香类[ ] 烟雾类[ ] 造型玩具类[ ] 摩擦类[ ] 小礼花类[ ] 礼花弹类[ ] 架子烟花类[ ] 爆竹类[ ] 组合烟花类[ ] 烟火药[ ] 引火线[ ] |
喷花类[ ] 旋转类[ ] 升空类[ ] 旋转升空类[ ] 吐珠类[ ] 线香类[ ] 烟雾类[ ] 造型玩具类[ ] 摩擦类[ ] 小礼花类[ ] 礼花弹类[ ] 架子烟花类[ ] 爆竹类[ ] 组合烟花类[ ] 烟火药[ ] 引火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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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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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部门及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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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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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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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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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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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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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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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类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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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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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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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网址 |
|
电 子 信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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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
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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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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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员 |
人 |
技术人员 |
人 |
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 |
人 |
|||
固定资产总值 |
万元 |
销 售 额 |
万元 |
出 口 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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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许可 范 围 |
产品类别 |
烟花类[ ] 爆竹类[ ] 烟火药[ ] 引火线[ ] |
||||||
产品分级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
|||||||
产品分类 |
喷花类[ ] 旋转类[ ] 升空类[ ] 旋转升空类[ ] 吐珠类[ ] 线香类[ ] 烟雾类[ ] 造型玩具类[ ] 摩擦类[ ] 小礼花类[ ] 礼花弹类[ ] 架子烟花类[ ] 爆竹类[ ] 组合烟花类[ ] 烟火药[ ] 引火线[ ] |
|||||||
企业意见 |
企业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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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