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广西市县级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抗洪地震地质救援装备》的初步设计服务进行询价,诚邀具备服务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报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广西市县级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抗洪地震地质救援装备初步设计服务。
二、编制要求
初步设计成果通过评审并满足有关要求。
三、报价说明
经费控制在30万元人民币以内(不含30万元人民币,含税金)。
四、技术资质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询价文件各项规定;
(二)报价单位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项目咨询资质或者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有过相关备案,并在两年内从事过相关方案的设计。
五、报价要求
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密封函应盖公章。
六、付款方式
初步设计通过应急管理厅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
七、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1月30日前(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单位报价),将报价资料报送至我厅。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2号
(联系人:丘志青;联系电话:0771-3389096)
附件:广西市县级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抗洪地震地质救援装备初步设计服务报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1月2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