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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
关于开展第22届广西青年文明号
创建备案工作等相关文件的通知

2024-04-01 16:53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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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第22届广西青年文明号创建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和广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桂青文发〔202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青年文明号创建相关文件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应急管理系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创建要求

(一)严格基本条件。创建申报集体需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集体须为复核认定的星级广西青年文明号集体或本届创建周期前5年内(2018.1.1—2022.12.31)获得过省区级、市级青年文明号命名认定的集体(以发文时间为准)。

(二)把握规模与结构。拓展并厚植创建的基层基础,重视向基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队伍等领域拓展,创建集体中基层领域青年集体原则上比例不低于10%。

(三)完成创建报备。创建集体应按时间节点完成创建备案并通过组委会资格审核。原则上,13家获得过“第21届广西青年文明号集体”的集体均需参与创建备案(由所在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名单详见附件),方可正式成为第22届广西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获得参评资格。

(四)强化过程管理。创建集体应按照行业所属或地方所属的归口关系进行报备,各级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工作统筹,推动工作落实,做好本地区、本系统创建工作。

(五)选树典型标杆。根据《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精神:“广西青年文明号实行特别推荐机制,对在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或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本地区和本行业系统中作出重要贡献,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创建导向的典型集体,适当放宽曾获青年文明号等级要求。”结合我区应急管理系统实际,符合条件的集体可直接参与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各单位应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集体应报尽报。

二、时间安排

请各申报集体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纸质版推荐报告、公示文件、《第22届广西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应急管理系统)》(详见附件3,一式3份)、申报集体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一式3份)及上述4项材料的电子版一并报送至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团委,逾期未报送的视同放弃申报。

三、考核标准

请各申报集体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考核标准做好迎检准备。对申报集体实地考察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申报原则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全区各应急救援队伍原则上向各市应急管理局申报,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团委直接申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团委会同各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的方式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出来的青年集体是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管理队伍,让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成为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加强青年职业道德、促进青年成长成才、推动应急管理事业进步和发展的有效手段。请各市应急管理局明确1名负责评比表彰工作的同志及时扫码加入创建联络群。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团委周文玉、韦瑾洁,0771-3390899、3389280。

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创建和评选工作请联系:黎宇航,0771-3243518。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创建和评选工作请联系:黄荣章,0771-3389063。

应急救援队伍创建和评选工作请联系:杨思亮,0771-3389093。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2号广西应急管理厅511室、532室,邮编:530028,电子邮箱:tuanwei@yjglt.gxzf.gov.cn。

附件:

1.关于印发广西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和广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

2.关于开展第21届广西青年文明号创建和往届广西青年文明号复核的通知

3.第22届广西青年文明号集体申报表(应急管理系统)

4.第22届广西青年文明号集体申报信息汇总表(应急管理系统)

5.创建联络群

6.第21届广西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应急管理系统13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