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拟对档案信息化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档案信息化系统。
(二)项目内容。根据《广西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完成信创云环境下的档案信息化系统的部署,系统需实现完整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鉴定、销毁等全流程高效信息化管理功能,与综合办公平台对接达到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向自治区数据局申请部署档案信息化系统所需的信创云环境、带宽、云空间及综办数据接口;
2、部署档案信息化系统;
3、完成档案信息化系统与综合办公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互联。
(三)项目工期。3个月。
(四)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费用实行总价包干,设置上控价为30.6万元,不接受超出该上控价的报价。
二、报价单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本项目服务费实行总价包干,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专家费、差旅费、资料费、税费等),均包含在该服务总价内,合同价不作调整。
(二)投标单位资格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询价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四、选定方式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符合要求的各报价单位的报价、项目实施方案、业绩、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择承接单位。确定承接单位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请于2024年5月28日18:00前,将盖章密封的响应询价文件送达或寄至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2号),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联系人及电话:刘敏,0771-3392802。
(三)监督电话:韦曼棋,0771-3186101。
附件:1.档案信息化系统技术参数
2.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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