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局,崇左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健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地震灾害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编号:S20161665)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建质〔2013〕1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桂应急函〔2020〕1号)等要求,结合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我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桂建设〔2017〕21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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