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桂安监管〔2018〕64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对本局2008年至2017年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对 151 件文件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2018)(自治区
安全生产监管局发文)
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2018)(自治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