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统一审批标准,确保审批质量,现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查要点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严格准入条件
各地要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审批条件,不得批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二、进一步统一审查标准
各地要严格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市县有审批权限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制定的审查要点,不得增设审批条件。
三、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
各地要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制证等程序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倒置或省略程序、增加审批环节。
四、进一步归集审批数据
各地要正确使用广西应急管理行政审批系统,通过审批系统进行审批事项的全流程操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有关审查要点与本通知不符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不解事宜,请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联系,电话:0771—3392639。
附件: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点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3.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5.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查要点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查要点
7.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查要点
8.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查要点
9.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审查要点
10.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审查要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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